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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大紀元記者蘇明明編譯報導) 多倫多市議會去年6月投票,贊成對嘉甸拿高速(Gardiner Expressway)和當谷高速(DVP)收費問題進行研究。最終報告預計今年晚些時候將完成。但道路收費,對多倫多司機公平嗎?
據《多倫多星報》消息,即便支持報告的議員對收司機費用也沒那麼興奮。市議員坎貝爾(John Campbell)說,沒人喜歡道路收費,但道路收費是更好管理財政及滿足資金需求的一種手段。
多倫多是否應該收高速費,根據給駕駛成本下的定義,專家們給出不同答案。
多倫多大學交通研究所主任米勒(Eric Miller)說,付出的錢去了哪裡往往很混亂。很多司機認為燃油稅用在道路上,實際這些錢都納入總體政府收入。司機在油站付的錢和道路基礎設施花費之間「沒有直接關係」。
加拿大交通部(Transport Canada)公布數據顯示,道路使用者付費不足。2010~2011年,三級政府道路總支出為289億元,而從道路使用者獲得的總收入為155億元。
加拿大咨議局(Conference Board of Canada)曾在2013年作出一項更複雜的研究,他們認為道路成本包括建設費、運營和維護費、警務費等,司機給政府帶來的收入包括燃油稅、停車費和罰款等。
按照這種算法,輕型車輛的司機付費占全省道路成本的66.5 %~93.2%。但根據研究,大多倫多和漢密爾頓地區汽車司機付費超過平均份額,大約相當於公共道路使用成本的146%。研究稱,這種差異是由於城市比郊區「交通密度更大,燃油耗費更多」。
但是,報告結果僅依據基礎設施成本,而沒有考慮諸如溫室氣體排放、空氣污染、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等社會成本。許多專家斷言,如果這些成本均考慮在內,司機們的付費還遠遠不夠。
儘管多倫多有5,600公里道路和130公里高速路,但多倫多並不直接收取燃油稅。這項稅是省府和聯邦政府從司機獲取收入的主要來源。不過多倫多確實從其他級別政府獲得燃油稅轉移收入。
多倫多+交通部門發言人約翰斯頓(Steve Johnston)說,多倫多每年花費3.1億元用於運營道路,另外每年花1.8~2億元用於路橋修繕,這樣多倫多每年道路費用為4.9~5.1億元。
多倫多泊車管理局預計,2016年淨收入為5,220萬元,停車執法淨收入為3,670萬元,共計8,890萬元。另外來自省及聯邦的燃油稅轉移收入預計為3.289億元。這樣多倫多所有與司機有關的收入總計為4.179億元。
綜合以上收入與支出,多倫多每年道路資金和運營費用短缺7,000~9,000萬元。若再考慮溫室氣體排放、空氣污染、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等社會成本,多倫多道路資金短缺將更多。
責任編輯:岳怡